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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钩沉:叛徒孙伏武

引子

#本文摘自《淄川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出版时间不详,推测为1992年初前后),作者程永淑,原标题《叛徒孙伏武》

正文

1941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最艰苦最困难的一年。这一年世界法西斯势力十分猖獗,希特勒发动了入侵苏联的战争,日本偷袭珍珠港发动了太平洋战争;国内国民党反动派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掀起了反共高潮,到处制造摩擦;敌伪顽合流对解放区和抗日军民不断扫荡摧残,加上连年的自然灾害,使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革命形势十分严峻。混迹在革命队伍中的不坚定分子,在这一形势的影响下,开始背叛革命和人民,公然投降敌人,甘当叛徒汉奸卖国贼;有的甚至出卖组织,出卖同志,为虎作伥,欺压人民,为敌人招降纳叛,破坏和瓦解革命队伍,造成极大危害。下面介绍的叛徒孙伏武就是这样一个罪恶累累的人。

(一)

孙伏武,又名孙鸿宽,叛逃后化名王金龙,日寇投降后潜伏名孙树屏,淄川区口头乡前槐村人(原属博山县七区),1936年在济南乡师加入读书会、学生联合救国会、民族解放先锋队等准命组织,同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乡师南迁巨野,他被组织派回原籍组织游击队抗日。此后,曾先后在八路军山纵三支队任一中队政治指导员,39年部队西进时被留在地方,任博山县第七区区长兼区中队队长。这一年三月,王尚志制造了太河惨案,八路军山东纵队为了惩治这些祸国殃民的坏蛋,组织了淄河战役,给秦启荣、王尚志之流在淄博地区的所谓游击队以及他们的司令们以毁灭性的打击,使这些以搞磨擦为能事的土顽分子从此一蹶不振,使抗日根据地的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形势出现了相对稳定的局面。这时,已经有妻有子的孙伏武,置道德廉耻于不顾,与本区妇联秘书郭淑芳勾搭成奸。到了1941年,国际国内形势急转直下,这时的孙伏武已无力承受这种恶劣环境的压力,加上郭淑芳身怀有孕已十分显眼,害怕组织发现受处分。经过多方密谋,在北马鹿刘经武之妻的帮助下,先秘密将郭送进敌占区洪山李炳元家,然后派区中队队员陈心太到洪山寻找投敌关系。8月的一天晚上,孙以区中队长的身份召集了一次干部会议,谎称:“敌人可能对这一地区夜袭,今晚决定带一部分队员到野鸡岭一带打阻击,如果不发生意外,天亮就回来。”于是点出了平时早已串连好的八名队员:前槐村孙清三、余粮村王子平和王世香、后庄陈心太、西石门村刘佃吉、东峪李希文、墨水峪郭成祯、东下册李盛源,携带匣枪一支、手枪一支、步枪六支,直奔洪山敌区,叛变投敌,开始了长达四年之久的罪恶活动。

(二)

孙伏武投敌后,经受了日本宪兵队的严格审查。先是由鲁大公司日本守备部队的班长佐藤用汽车将人、枪从车家五坑送到三里沟车站园田部队本部,再由洪山宪兵队长森山贞一将他们转到洪山,会同从博山来的大庭正寿(博山宪兵队长)、翻译张治安、叛徒董静之(从泰安弄来的)考问审讯了他。孙向敌人供出了党和抗日部队的组织情况、干部名单、武器装备、活动范围、方法以及鲁中军区、博山、益都两县的情况。经过敌人详细核查属实,对孙倍加赏识。9月委其为淄博益临四边地区剿共队长,以其带出的八名队员为骨干,优先配给枪支,令其组织队伍,积极招降纳叛,扩充实力。

1941年10月,孙仿效叛徒孙俊礼的作法,石印了八十张诱降布告,分别在博山县的七区、益都县的三区、淄川县的二区一带张贴,布告的原文如下:

日本皇军,实力强大。丰功伟绩,赫赫战功。抗战必胜,已成妄想。抗战结果,家破人亡。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抗战人员,毅然归顺,皇军决予,优厚待遇。孙伏武归顺之例,可供参考。

大日本宪兵军曹

佐藤嘉明

淄博益临四边地区剿共队队长

王金龙

这纸布告一面向敌人表示忠心,一面向人民宣布他彻底的背叛了革命。此后一段时间,孙利用他了解熟悉抗日军民活动规律的有利条件,施展了各种手段,先后招降了十八名革命队伍中意志不坚定分子,成了他长期作恶的帮凶,给革命带来重大损害。这十八人是:博山县第七区分区委秘书翟丕三、除奸干事李玉早、五区区长路刚、博山县各救会主任韦立斋、博山四区助理员丁祝三、四区公所秘书翟冠臣、七区武装干事陈心安、七区中队附孙守礼、班长李法义、八路军逃亡政治战士陈廷俭、逃亡战士陈先沛、王德荣、周宗起。淄川九区贸易干部吕云涛、太河西峪西沙岭游击小组长李春桐、淄川二区干部吴金城、募集干事钱一亭、太河乡沙岭游击小组组员周宗顺。

自1941年8月到42年秋,淄博地区叛变的县区干部之多,大大超出日寇的意料,洪山宪兵队长森山贞一高兴之余,还特地为孙伏武请了一张奖状,以“表扬”其诱降功劳。奖状载明:

奖给:

王金龙在淄博地区怀柔诱敌工作彰著,特予表扬

日本宪兵中尉小林玉郎

昭和十六年

(三)

孙伏武的善于伪装,曾一时欺骗了不少同志。在其叛逃十五天后,与其一块工作的同志们还一直认为他是深入敌区开展工作去了。他给人的印象是个头脑清醒的人,谁也没有怀疑过他能叛党投敌。直到1941年9月初,当时四联办主任冯毅之忽然收到从敌占区洪山秘密送来的一封信:

急转益临淄博冯。绝密。

诸上峰:此次我是单刀赴会,鲁肃送关公,死呢?不死呢?事成肖何!败也肖何!现我在淄博洪任意来往,合法地位很高,我起的作用将比原来更大。现山、菊集中兵力扫荡铁北,三十天后将扫荡铁南。后另报。益博工作我决不破坏,将来不难刎颈自明。

泣弟自洪

至此,人们才真象大白,无不大吃一惊。冯即与工委书记张敬焘经过认真分析研究,除采取应急措施以尽量减少破坏外,还决定给他写个回信,劝其悬崖勒马,明大义,不忘本,作到仁至义尽。信由冯当即起草,内容用地下工作者通用的隐语:

伏武我儿知悉:

也没有想到你会突然离开养育你长大的家庭和你的父母、兄弟姐妹。你的突然出走,使家业损失很大,使家人也非常痛心。我们的家业情况你了解,目前虽然艰难,也很不富裕,但家人却和睦团结,艰苦奋斗,克服困难,有着远大的前程和幸福。你现在住上了洋楼,吃着酒肉白面,生活是比在家好的多,但你是否想到这种暂时的享受会产生什么后果吗?你是否也考虑过自己的前途呢?你新的主人为了需要你,现在可能对你优厚客气,但能靠得住吗?一旦觉得你没用的时候,又会怎样呢?你并不傻,自会分清黑白,明辨福祸,看了现在,会想到未来的,你的宏愿意图,家人都很称赞和高兴,希望能成为现实,若对家业有所贡献,家人表示欢迎,也是将来你与家人重新团聚时最好的见面礼。家人对你有个最低要求和愿望,希望你不要忘本,就是起不了比原来更大的作用,也不要被金钱美女迷了心窍,出卖灵魂,把自己兄弟姐妹当仇人,作出伤天害理没有良心的事。若那样,你就不用再想与家人见面团聚了,深思而行。

母封氏

党组织虽然尽了很大努力想争取挽救他,结果却无济于事,苦口劝告对于一个鬼迷心窍灵魂肮脏的人来说是起不了作用的。他为了取得敌人的信任,甘当汉奸走狗,竟丧尽天良,带领敌人到处抓捕和杀害革命同志,还经常率部配合日寇对根据地进行“扫荡”,敲诈勒索,抢掠民财,欺压百姓,罪恶之大,罄竹难书。

从1941年9月至1945年8月的四年时间里,孙亲自带人或配合日寇抓捕抗日政府的县、区、乡、村的干部、共产党员、抗日工作人员家属、为抗日工作的伪办事人员、各村抗日积极分子等200余人,这些人有的被杀害,有的被送往东北当劳工,有的一直下落不明,只有部分被勒款后放回。

1941年,孙叛变不久,即向洪山宪兵队长森山贞一提供了益都县政府、博山县政府的情况,绘制了长秋、阳明山、上下瓦泉略图,怂恿日寇出动扫荡。10月中,由他领路,日本宪兵队、警备队、守备队对上述地区进行“扫荡”。杀人、放火、抢东西,给这一带人民造成重大损失。此后又对周村西部、张庄以北地区、博山的焦庄一带、益都三区赵家岭等地频繁进行拂晓偷袭和扫荡、包围搜查。

1943年3月,刑讯杀害区长张希俊、地下工作人员蒲文福等四人。七月,在罗村千峪搞了一次拂晓包围搜查,抓十五人,对我情报人员陈心元施以酷刑致死投入洪山大门外矿井中。1944年冬从东省庄抓捕洪山分区委书记黄金标,送洪山宪兵队本部(精华公馆)杀害。45年夏又从佛村抓捕洪山区区长李会祥(即李化美),送洪山宪兵队杀害。

为了抓捕当时泰山地区和淄、益、博诸县的干部,孙工于心计,预设圈套。对抓捕淄博矿区工会主任谢伯望、泰山区职工会主任梁振环、泰山地委干部孟金山、淄川县长赵一川、益都县长、四联办主任冯毅之等都施出了浑身解数。由于上述同志保持了高度警惕,事前进行了周密防范,使孙的阴谋一个个成了泡影。孙阴谋破产后,迁怒于他们的家属,变着法子折磨、迫害他们。

1943年,孙为抓泰山职工会主任梁振环,曾找到了解梁的张雨臣,向他探听梁的嗜好,以当大把头为诱耳要张帮他。曾多次闯进梁家,但次次落空,后来就把梁妻王凤玲和四个孩子一块抓去,给梁写了一封信:

振环兄:我对你久闻大名,你的家属已被我接到洪山剿共队本部来了,生活方面当尽照顾,请不必挂念。弟已知晓梁兄胸怀大略,有胆有识,堪称当世英豪。日本人闻兄之大名,也十分敬佩。弟有一言相劝,抗战至今,我认为大势已去,胜利是不可能的。常言道,识时务者为俊杰,望你能来洪山剿共队,弟愿与你携手合作,你任大队长,我任大队副,不知兄意下如何,望火速回信。

弟伏武

一九四四年七月

梁振环同志识破了敌人阴谋,让送信人转告孙伏武:“我的妻子儿女,杀砍存留由他看着办吧,反正有敌无我,有我无敌”。孙碰了一鼻子灰,又搜肠刮肚地叫与梁认识的村镇长劝降,都被拒绝,就威胁梁妻,迫其去找梁,声言“如找不回来,就把你的小孩枪毙或砸断腿”。结果也未得逞,就用皮带和棍子打梁的妻小,多方折磨他们,后亏八路军在剿共队的内线解救,他们才得逃出虎口。

(四)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孙伏武等人如热锅蚂蚁,惶惶不可终日。8月21日,联络了几个平日臭味相投的人,跑到洪山宪兵队长浜口敏一家打听消息,在这里碰上浜口和梅川为治(日鲁大公司善邻系副主任)在闷头喝酒。浜口竟仍然狂妄地对他们说什么“大和民族永远不会灭亡,日本帝国永远是亚洲领导力量,日本的今日是为他日东山再起,以后十年,也许用不了十年,日本有很大可能再来中国。”

鼓励他们今后与国民党合作继续反共。但此时的形势人人明白,孙深知大局已定,听几句大话救不了命。从共产党内叛变出来,又与共产党直接打了四年交道的他,知道国民党也难与共产党合作下去,将来鹿死谁手“尚难预料”。自己罪恶深重,人民绝不会放过他,当务之急,是迅速寻找藏身之所,制造假象,转移视线,以逃脱惩罚。为了让人们了解一个罪恶累累的人,在自45年8月出逃至57年1月间的这段生死攸关时刻的思想和行为,特将其有关这一段的供词录下:

1945年8月日寇投降后,我坐了由洪山开往三里沟最后一次火车,离开了罪恶的洪山。那时我已经认为我的罪行是不可饶恕的。在洪山时,我曾托淄川警察所所长纪今然给我伪造了一个盖有钢印的良民证,作了逃亡的准备。到了北京之后(1945年9月)我便改名为孙树屏,改原籍为山东省历城县南全福村。我在济南乡师上学时,经常到那个村去,那村姓孙的人很多,人口流动性大,周围环境我熟悉。从到北京那天起,我便告诉全家,不许对外人讲我过去的历史。就说我过去一向是买卖人。1946年春,我在东北四平街曾向济南市历山街4号给刘明月写了一封信,发信地址写的是长春市。信的内容是:我在东北参加了新一军,而且当了军官。这封信的用意是将我的目标转移到东北,刘明月接到信后一定给很多的人看。看信的人越多对我越有利。1946年7月我到周口店后虽然一贫如洗,但仍然告诉全家对任何人不准提及我过去的情况,只能说一向是做买卖的。在解放前,周口店驻有国民党房山县第二大队和第三分所,良乡四区区长李广昶和良乡银行主任王炳华到过我家中。因此,解放后,房山县公安局干部不认为我有别的情况,我也认为从此可以隐名埋姓的生活下去。在1951年,大张旗鼓的镇压反革命,我便害怕起来。我和妻商议,捏造了一整套假历史,我们结婚的经过,我从小到现在住过的地方,所作过的事情,我们两家父母死亡的地点和时间。从1937年到现在,假说住在天津、北京、门头沟、周口店四个地方,在这些地方的门牌号或迁移时间,周围环境,我们俩熟悉了,由我妻又与王敬云(我次女的奶娘,和我们一块逃亡出来的,后嫁于周口店后街曹贵为妻)、郭淑华(妻之妹,后嫁于黄浣村宋克荣为妻)再三的熟悉了这些假造的东西,准备着公安局可能的调查,但一直没有事。这时我想,我是解放前来的周口店,土改时分了房子分了地,初来时除了七口人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半领炕席都是人家给的,吃的是豆腐渣、野菜,如有人怀疑我干过别的事,不致于穷到这样。因此我又想到,如果不是老家有人碰上是没有事的,而老家方面大概认为我逃到东北去了。到了1955年秋,周口店派出所的户籍警,忽然到我家调查我的次女孙玉芝,问他有爷爷没有?次女答复是准没有了,过年请祖宗,爸爸总是叫我们给爷爷叩头呢。这也是我平时就对子女隐瞒自己的历史,其实我的父亲现在还是很健康地活着,八十三岁了还在农业社挣工分呢。以后又调查我妻,我和妻估计这是对外来人的调查,一定调查了王敬云,经过妻探询之后,证明属实,于是妻又将以前伪造的历史教她熟悉了。过了几天,叫我到派出所去,我内心恐慌,表面上伪装镇静,我去了两次,都没有和我谈话就叫我回去了,这时我的思想是硬闯过关,反正说也是死。只要没有当地老家人来证明,不会马上就被逮捕,是能够争取时间自杀的。同年阴历年底,我出外讨帐回来,妻的脸色苍白,她告诉我说:“派出所叫你马上到派出所去呢!”我仍很安静地去了。这次是通过我了解别人,是1946年在煤窑上的同事。虽然没有出事,但死亡的威胁严重存在,对于明天根本没有信心。从此便产生了自杀念头,认为自杀是世界上最勇敢的行动,人死案结,干净利落。但妻总不让我这样做。她主张混下去,混到哪算哪,过几年孩子大点了一同跳海,生则同生,死则同死。尤其感到痛苦的是家中一直杳无音信,父亲年高不知生死存亡。想到自杀的悲惨,生为别世之人,死为异域之鬼。反革命分子在人世间隐瞒罪行偷生的滋味是说不尽的。1956年春,周口店康良友的岳母肖张氏对我说:“后大街张槐的闺女张淑敏,领着公安局的人调查你呢?”南大街陈绍岐也告诉我说:“北京市公安局来人调查你!我说你是生意人,那人问我怎么知道,我说根据你写帐的情况,是学过买卖的!”我将听到的这些话,告诉了我妻,妻又探询了王敬云和郭淑华的答复是完全按照我们以前伪造的历史讲的;张凤如母亲的答复只说明了我初到周口店时的贫穷,对我的历史一字不知,虽然我初来周口店便在她家住了一年多。我认为这一关过去了,但妻却增加了心事,每晚入睡前,叩头祈求神灵只要保佑无事,宁愿忍受人世间任何痛苦。有时我们也商量直接到北京市法院自首,接受政府处理,但又想到我的罪恶难以得到政府宽大。结论还是说也是死,不说也是死,不如继续混下去。

1956年12月,周口店派出所在七十中学召开村民片儿会,我第一次听到了“坦白从宽”这四个光明大字,“该判死刑的可能不判死刑。”我们发现了一线生机,以后又相继参加了几次关于肃反的会议,想了解象我这样的罪行能否免死,结果都是“可能”。这时我已被评为一等劳动模范,知道家中老父健在,幼女无恙,那种混一天算一天,硬撞过关的想法不行了,我和妻经过商量,决定到矿区公安局坦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一种新的力量推动我要过人的生活。

1957年1月7日,孙伏武在党的政策感召下投案自首,1957年9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签批逮捕。1960年5月3日由山东省淄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从宽判处被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

后来又根据服刑期间表现,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

资料来源:

《淄川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出版时间不详,推测为1992年初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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